有关圣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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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M声称不否定说方言是受圣灵的凭据。然而,他不断地贬低「祈求且领受应许的圣灵」和「说方言的」必要性。

1. 扭曲主耶稣和信徒之间的平行类比

YM 发展出一套神学理论:圣灵有两种不同的「内住」。他引用哥林多前书叁章16节和六章19节,来主张当我们受洗时就有圣灵住在我们里头。这所谓的第一次圣灵的「内住」让我们成为神的儿子,就如当初耶稣受洗时圣灵降在祂身上的情景一般。YM主张第二次的「内住」是发生在洗礼之後,当我们领受「应许的圣灵」时。他解释约翰福音十四章16节的「另一位保惠师」为第二次的圣灵内住。YM主张这次内住的圣灵是不同於在洗礼时与我们同住的的圣灵。根据YM的看法,这应许的圣灵加添我们能力能成为祂的见證人,但与使我们成为神的儿子无关。当被质疑人为什麽还要求圣灵,如果圣灵已经住在人里面了,YM宣称领受应许的圣灵是「恩上加恩」。

圣经中没有记载一个人接受洗礼的当下,圣灵就立刻住在他里面了。圣经也没有说到所谓圣灵第二次的内住是「恩上加恩」。我们需要明白耶稣受洗和基督徒受洗之间的相似和相异处。正如在耶稣受洗的时候圣灵就降在祂身上,圣灵也在我们受洗的时候就同在,让我们能从水和圣灵重生(约壹五6;约叁5;林前十二13)。耶稣在受洗的时候,被宣告为神的爱子;同样地,藉著相信基督耶稣,我们接受洗礼归入基督,披戴基督时,就是神的儿子了(加叁 26~27)。

然而,耶稣的洗礼是与众不同的,因为圣灵在耶稣洗礼时降在祂身上是个记号,證明祂是那位用圣灵给人施洗的,祂也是神的儿子(约一33~34)。对信徒而言,另一方面,神应许信徒在他们悔改受洗之後,必领受所赐的圣灵(徒二38~39)。领受圣灵是发生在特定的时间点,且领受圣灵的凭据是能说方言。因此,得圣灵的经历是与洗礼有区分的。例如,在撒玛利亚的信徒虽然受了洗,却还没有领受圣灵,直到彼得和约翰到了,为他们祷告、按手,他们才受了圣灵(徒八14~17)领受圣灵的关键经历,就是主耶稣所指的受圣灵的洗之体验(徒一 4~5,十一 15~16)。藉著我们所领受的圣灵,神见證我们是神的儿女(罗八15~16;加四6~7)。这应许的圣灵也是我们得天国基业的印记(弗一13~14;林後五1~5)。

根据YM的说法,虽然主耶稣在洗礼时「圣灵已降在祂身上」,然而祂必须等到升天之後,才真正领受所应许的圣灵。他认为耶稣领受应许的圣灵就如同我们如何在洗礼时圣灵已经住在我们裏头之後,才再领受应许的圣灵。这个偏差是由於中文合和本对使徒行传二章33节「应许的圣灵」的翻译所造成的误解。然而,这经节在希腊文和英文是很清楚的:「祂既被神的右手高举(或译:他既高举在神的右边),又从父受了圣灵的应许 (the promise of the Holy spirit),就把你们所看见所听见的,浇灌下来」(徒二33)。这经节不是说耶稣领受了 (应许的) 圣灵,而是说祂从父领受了将圣灵降下来的权柄,正如祂所应许门徒的 (参:约十四16、26,十六7;徒一4~5)。主耶稣必须被高举在神的右边,才能将应许的圣灵浇灌下来。因此,圣经并没有教导我们,耶稣从父领受的应许和我们领受圣灵是可相类比的。

当耶稣在约翰福音十四章16节谈到「另一位」保惠师,并不是在说两种不同圣灵的内住。耶稣用「另一位」(another) 这个字是来区别「祂还在世上与门徒的同在」与「祂将藉著应许的圣灵再来到他们那里」(参:约十四19)。耶稣告诉祂的门徒,祂若不去,保惠师就不到他们那里(约十六7;参:约七39)。耶稣必须先被高举,才能赐另一位保惠师给信徒。事实上这「另一位保惠师」就是被高举的基督祂自己。约翰在他的书信中称耶稣基督为「保惠师」:「⋯⋯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裏我们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 」(约壹二1)和合本这里译为「中保」一字,其实与约翰福音十四章的「保惠师」是同一字。诚如主耶稣应许祂门徒的,祂将以「另一位保惠师」的身份再来到他们那里。因此,用约翰福音十四章16节来解释有「两种圣灵」,是对耶稣的话严重的误解。[返回页首]

2. 藉著强调圣灵普遍临在产生的误导

YM提出一些疑问如:「怎麽可能一个人是神的孩子,而没有神的灵呢?」或「怎麽可能一个人领了圣餐,有耶稣的生命在他里面,却没有神的灵呢?」他争论那些还未领受应许圣灵的,也可以结出圣灵的果子,也可以被圣灵充满。藉著指出教会只安排已领受圣灵的信徒领会或当宗教教育的教员,YM断言那些未领受圣灵的信徒是不会被允许参与任何圣工的,而且在教会裏就如同次等公民。藉著认为每位信徒都有圣灵在他们里面,他谴责教会的组织,并提倡应该杜绝他所认为的「不平等」。

YM的错误在於扭曲圣灵的普遍临在,并巧妙地削减领受应许的圣灵的重要性。YM引用保罗在哥林多前书叁章16节和哥林多前书六章19节的两段经节,来作为信徒在洗礼时就有圣灵的立论根据。保罗说:「岂不知你们是神的殿(temple),神的灵住在你们里头麽?」(林前叁16)「岂不知你们的身子 (your body)就是圣灵的殿(temple)麽?这圣灵是从神而来,住在你们里头的;并且你们不是自己的人」(林前六19)。希腊文的介词「在⋯⋯里头」(in)也有「在⋯⋯中间」(among)的意思,第二个意思也可以适用於这个上下文。在这两处经节,保罗用複数的「你们」和「你们的」,却用单数的「殿」(temple)和「身子」(body)。以教会整体而言,保罗教导信徒们,他们共同组成一个身子,是圣灵的殿(单数)。信徒整体有神的圣灵,因为教会是基督的身体,是那充满万有者所充满的(弗一23)。即便如此,信徒必须继续成长,建造成为神藉著圣灵居住的所在(弗二 22)。教会整体的目标,是要成为神旨意彰显的地方。在这些经文里,保罗从未教导每位信徒已经有圣灵在他里面,或已经领受应许的圣灵。

圣经多处提到神和信徒同在,然而没有一处经文告诉我们:在洗礼的那一刻,神已经住在他里面。耶稣吩咐我们:必须常在基督里,也要常在祂的爱里,并遵守祂的命令,这样祂才会常在我们里面(约十五1~10)。同样地,在启示录基督应许:那听到耶稣叩门,且开门的信徒,祂要进到他里面(启叁 20)。保罗也勉励我们:要自己省察有信心没有。有信心是耶稣基督在我们心里的先决条件(林後十叁5)。保罗谈到他自己,说他已与基督同钉十字架,也就是已将他的肉体情慾钉在十字架上,所以他则可以说基督在他里面(加二20;参:加五24)。保罗在罗马书八章也写到:圣灵的同住是基於信徒已选择靠圣灵行事(罗八9~11)。约翰在约翰壹书也同样地一再强调住在基督里和遵守诫命的重要性,这乃是神住在信徒里面的前提(约壹四4、15)。

在这些经节里,圣经都没有说到圣灵在洗礼的那一刻立时内住。要有神的内住,需要我们立志一生一世顺服神。YM的错误在於推论圣灵的内住发生於信徒洗礼的那一刻。这也是许多基督徒所犯的共同错误,他们教导一个人在相信且承认基督的那一刻,就得到救恩。如果这种推论可以成立,那麽根据约翰壹书四章15节,圣灵应该在一个人承认耶稣是神的儿子的那一刻就住在他里面了,甚至都不必受洗就可以有神的灵的内住了。这种错误的推论完全曲解圣经的信息。[返回页首]

3. 以「圣灵的一般工作」和「圣灵的充满」製造混淆

圣经的确记载了圣灵的一般工作:藉一位灵,我们都受洗成了一个身体,而我们都饮於一位圣灵(林前十二13)。这一位灵的工作,发生在洗礼时,也在教会里运行,将不同的恩赐分给每位信徒。若不是藉著圣灵(被圣灵感动),没有人能说「耶稣是主」(林前十二3)。因此,所有的信徒都体验过「圣灵的工作」。圣经没有任何经节说到,还未领受应许的圣灵的信徒身上完全没有圣灵的工作。「要靠圣灵行事」的这种劝勉,也是给他们的,因为那是每位信徒一生的目标。事实上,保罗也勉励信徒,要藉著诗颂、感谢和彼此顺服来被圣灵充满(弗五18~21)。每位信徒都应该过著被圣灵带领的生活,从里面得到属灵的满足。然而,那些还未领受圣灵的,必须继续祷告,祈求主赏赐所应许的圣灵。

既然神是无所不在的,祂的灵也是遍在的。因此保罗说:有一位神,是众人的父,超乎众人之上,贯乎众人之中,也住在众人之内(弗四5)。神的「住在众人之内」,实际上不是意味著「圣灵住在每一个人类里面」,好比圣灵住在基督徒里面。论到挪亚的世代,主神说:「我的灵将不永远住在人里面」(创六3),这句话同样的,也没有暗示圣灵是住在每个人类里面,而神所要说的「住在他里面」是泛指「神与人之间的关係」。这告诉我们,不应该每一次圣经提到「神在人里面」就解释成「圣灵的内住」。

其实在圣经里,应许的圣灵降临前,我们读到许多例子记载,神用祂的灵「充满」或降在(赐能力给)某些特定的个人。例如:神以祂的灵充满了比撒列,使他有智慧和能力,能为会幕作各样的设计和巧工(出叁十一1~11,叁十五30~33)。主神的灵也降在先知身上(如:亚撒利雅、以西结),甚至也降到巴兰身上 (代下十五 1-7;结二2;民二十四2),来对神的百姓传讲神的话。同样的,施洗约翰在他母腹里,就被圣灵充满(路一15);当以利沙伯听到马利亚的问安,她也被圣灵充满(路一 41);撒迦利亚被圣灵充满,就预言有关神的救赎(路一 67)。同样的,圣灵也在西面的身上,启示他必看见主所立的基督(路二25~26)。这些例子都是圣灵的工作,祂感动每个人,为要在耶稣「被高举前」来完成神的计画。这些经历不能与主耶稣应许要赐给信徒内住的「应许圣灵」混淆(参:约十四17)。它们也不能證明,还未领受「应许圣灵」的信徒,可以被圣灵充满。

根据使徒行传记载,门徒在领受「应许圣灵」时被圣灵充满(徒二1~4)。扫罗在他归主时被圣灵充满(徒九17)。同样的,所有信徒都必须体验这种圣灵的充满,这和前面提到的神的灵充满祂的僕人是不一样的。

当信徒遇到逼迫时,在祷告中被圣灵充满,继续放胆讲论神的道 (徒四31)。保罗被圣灵充满斥责那抵挡真道的术士 (徒十叁 9)。这些被圣灵充满的情况,是强调某些时刻圣灵当下的充满。

除此之外,圣经也有其他记载用「被圣灵充满」来形容某些人的特色,如:司提反、巴拿巴和那些被选来在教会服事的人,都是「被圣灵充满的」(徒六3、5,七55~56,十一24)。这里讲的「被圣灵充满」是指著他们完全靠著圣灵而行,彰显圣灵的能力。

以上这些新约的经节中从未提到任何人在领受「应许的圣灵」之前,就已经被圣灵充满了。[返回页首]

4. 贬低领受圣灵的重要性

YM的教导似乎对还未领受圣灵的有鼓励的作用,也有吸引力,但也很容易贬低受圣灵的重要性。保罗从没有告诉那些正在祈求圣灵的人,圣灵已经在他们里面了。实际上,当保罗在以弗所遇到几个信徒,他最关心的是,他们信的时候,是否受了圣灵(徒十九 1~2)。即使他们再奉主耶稣的名受洗之後,保罗仍按手在他们头上,圣灵才降在他们身上(徒十九5~6)。同样的,在耶路撒冷的教会听见,在撒玛利亚的信徒已经受洗了,但还没有领受圣灵,他们就差派彼得和约翰去为他们祷告,要叫他们受圣灵(徒八14~17)。从这两个例子看来,使徒们相当在乎信徒是否领受了圣灵,他们帮助信徒祈求圣灵,而不是安慰他们,说他们已经有圣灵在他们里面了。

YM也教导孩童不必祈求圣灵,他对孩童们保證,如果耶稣现在再临,他们即使不会说方言,也一定可以进天国。他所指的,是出於害怕而求圣灵不正确的动机。我们的确要避免用地狱来吓唬孩童求圣灵,但很重要的是也要教导他们,用诚心和恳切的心来祷告求圣灵。圣经并没有劝孩童不要求圣灵,也没有提到圣灵是仅仅给大人的。相反的,圣经很清楚地记载:「这应许是给你们和你们的儿女,并一切在远方的人,就是主我们神所召来的」(徒二39)。因此适当的引导孩童凭信心求圣灵是应该的。这也是为什麽在真耶稣教会里有许多孩童得到圣灵,乃是他们凭信心向主求。虽然孩童知道的不多,甚至需要大人带他们到主前,我们的主耶稣仍然接受他们(参:太十九13~15;可十13~16;路十八15~17)。

YM质疑「祈求圣灵」的这事,他觉得奇怪,为什麽我们必须一直祈求神已经答应了要给我们的圣灵。但是,祈求应许的圣灵是主耶稣的教训。耶稣在教导有关祷告的信息时,最後说道:「你们虽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东西给儿女。何况天父,岂不更将圣灵给求祂的人麽」(路十一13)。,我们为什麽必须藉著祷告,一直祈求、寻找、叩门,为了领受我们的慈爱天父已经应许给我们的好东西,这看似很难理解。然而主耶稣却教导我们,祈求圣灵必须情词迫切(或作「大胆」)的求。当主耶稣嘱咐门徒,要在耶路撒冷等候父所应许的圣灵,门徒们并不是无所事事地坐在那里等候所期待的,而是同心合意的恒切祷告(徒一14)。祷告显示我们对神的信心,也是我们兑现神之应许的方法。祈求一件神曾应许的事是没有矛盾的。神「要赐圣灵给那祈求的人」的这应许,应该更加勉励那些还未领受圣灵的信徒,要持续迫切地祷告祈求。[返回页首]

5. 误解「说方言」的意思

YM曾在一次讲课中谈到,有些祷告时唸 「哈–利–路–亚」很慢的人,如果按照我们「以说方言为凭据」的标準,则得不到圣灵的。因此,他怀疑「说方言」是领受圣灵的凭据。他甚至提到,有些传道有秘诀,催促求圣灵的人唸哈利路亚唸快一点,可以快一点得到圣灵。他这样嘲笑「说方言」,直接挑战圣经中的真理,也就是当圣灵浇灌在信徒身上,圣灵可以让他「说方言」(徒二4)。使徒们是依照这种超自然的体验,来断定一个人是否领受了圣灵(徒十一15~17)。

YM继续发展出来的教义是「说方言」应该是「听得懂的」而不是「听不懂的」。他看真耶稣教会判定是否「说方言」,是以说「听不懂的」语言为标準,他认为这样方法是不对。他引使徒行传的记载,来争辩使徒之所以可以分辨他们已得圣灵,乃是因为「听见他们称讚神为大」。他认为这样的记载是意味著「说方言」应该是说出「听得懂的」话。YM提出当我们听外国人祷告时,若他仅以我们听不懂的外国语言唸,我们或许会误以为他在说方言。在这种情况下,他认为我们不可能辨别一个人是否真正得到圣灵。

YM有关「说方言」的教导,和保罗所说的有衝突。保罗写道:「那说方言的,原不是对人说,乃是对神说,因为没有人听出来。然而,他在心灵里,却是讲说各样的奥祕。」(林前十四 2)。「说方言」的独特性是一种人听不懂的话语。那是一种独特对神说的语言,不是对人说的。当路加记载第一次圣灵降临,他写道:门徒被圣灵充满,说起别国的话(other tongues,其他语言)。这字 “other”(ἕτερος, heteros)是要强调那语言(tongues)是不同於一般人类的语言。神让虔诚人可以听见门徒们所说的语言,是用那些虔诚人各人生来所用的乡谈 (his own language)(徒二6)。换句话说,对这些人而言,门徒神奇地同时说著多种不同的语言。但对其馀的人而言,门徒似乎是在胡言乱语,这就是为甚麽他们讥诮门徒是新酒灌满(徒二13)。

在使徒行传第十章,我们读到彼得和犹太信徒,听见那些受了圣灵的人「说方言」,并「称讚神为大」(徒十46)。「说方言」不等於「称讚神为大」,但在这个事件,这两种情况同时发生。使徒行传第十九章告诉我们,以弗所的信徒开始「说方言」,又「说预言」(徒十九6)。圣经没有说明,这里的「说预言」是否类似於在旧约当神的灵临到人身上的「先知说话」,或是一种「说预言的恩赐」,是用可理解的话讲出来。但无论如何,这种「说预言」的经验不等於「说方言」。

彼得辨别哥尼流和那些同他在一起的人领受了圣灵,是因为他看到圣灵降在他们身上,就如在五旬节,圣灵降在门徒身上一样(徒十一15)。使徒在五旬节所经历的,是有舌头(divided tongues)分开落在他们各人头上,按著圣灵所赐的口才,他们就说起别国的话。耶路撒冷的众人觉得惊讶,是因为门徒「说方言」,而不是因为他们讲听得懂的话。如果门徒只是用一般的语言 (如:希伯来文或希腊文) 来讲说神的大作为,那就没有甚麽理由可以觉得惊讶了。同样的,如果哥尼流和那些人是用希腊文来称讚神为大,彼得或那些犹太信徒也不必觉得希奇。这些外邦人说方言和门徒在五旬节说方言一样,这事实使得彼得和那些犹太信徒承认:神也接纳了外邦人。这个特殊经历迫使彼得为这些外邦人施洗,最後也让在耶稣撒冷奉割礼的门徒,承认神甚至接受了外邦人的悔改。YM否认「说方言」是圣灵所赐的口才说出听不懂的语言,就是否定了使徒的经验和教导,同时也藐视真耶稣教会自设立以来,我们有目共睹所有领受圣灵的经历。[返回页首]

6. 凸显「结圣灵的果子」,因而贬低「说方言」的重要

YM将「结圣灵果子」的重要性和「领受圣灵」的重要性形成对立。他指出一个常见的错误观念:「只要领受圣灵说方言就够了」。他强调结圣灵果子的重要。但可惜的是,他用这重要的教训,来质疑领受应许圣灵的重要性。他以保罗在早期教会所责备的假师傅为例,来提醒听者:那些假师傅也会说方言。言下之意就是,与「有好行为」相比,「说方言」相对上是不重要的。

在网路上YM贴文说到,说方言的只是造就自己的方法之一,而不是唯一的方法。他辩解一个人不会说方言,并不表示他就无法造就自己。他的论点是,那些会说方言的,也可能不会真的造就自己。他用哥林多教会和启示录七个教会的信徒为例子,他们虽会说方言,但没有因会说方言而得造就。再次,我们看到YM不直接否定说方言,却以强调好行为的名义,来让听者怀疑说方言的重要。

使徒勉励信徒要靠圣灵行事,却从未贬低领受圣灵说方言的重要。保罗反而以信徒所受的是儿子的心 (灵) 为基础,来鼓励他们要被神的灵引导(罗八14~17)。我们既领受了应许圣灵,就应该时常提醒自己,要时时靠圣灵活著。在保罗解释过著被圣灵引导的生活的同一章,也提到圣灵替我们祈求所带给我们的帮助。「况且我们的软弱有圣灵帮助,我们本不晓得当怎样祷告,只是圣灵亲自用说不出来的叹息,替我们祷告」(罗八26)。哥林多前书十四章2、4节说到,当我们在祷告时说方言,是在心灵讲说各样的奥秘,造就自己。这就是保罗在罗马书八章所说的圣灵的代求。藉著说方言,圣灵在我们的软弱上,帮助我们,用说不出来的叹息,替我们祷告。我们虽心里叹息,等候最後得著神儿子的名分之时,我们可以从「儿子的灵」得到帮助。所以,说方言不应该被轻视为只是造就自己的方法之一而已。[返回页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