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教會與基本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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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M持續不斷地質疑、毀損「真耶穌教會是惟一得救的教會」這信念。從他的言論與對教會的批評可以看出,他的目的就是要否定我們所領受與宣傳的得救福音之必要性。

1. 把愛與光凌駕於真理之上

聖經確實不斷強調「愛」,YM就努力提倡愛的重要,並藉此開始毀損福音。但因強調「愛」,他把「福音」與「愛」放在敵對的位置。他問:「我們是靠真理得救的呢?還是靠神的愛得救的?」他主張:耶穌只命令我們「信而受洗必然得救」,真理幫助我們變得越來越完全,但他狡辯:並不是真理拯救我們。他主張:實際上,教義阻礙了我們去實踐真理。

YM訴諸神所吩咐「愛的誡命」,也藉此毀損福音的重要性。他聲稱:教會必須過愛的生活來維護真理;沒有愛,神將會棄絕我們;沒有愛,我們不再被認為是個教會。他問:一間沒有愛的教會,怎麼能有真理在其中呢?

在一次的演講中, YM說:最後審判時,神不會以一個人是否信耶穌作為審判的基礎,更不會看一個人是否屬於真耶穌教會;神的審判是看一個人是否行在光明中,他這樣爭辯就是把基本信仰放在敵對的位置。因此,他力勸他的聽眾,一個人是否受洗、是否受聖靈、是否領聖餐、是否守安息日、是否接受洗腳,不要再聽有關這些的解釋。他主張:信徒不需要這些來歸屬神。YM把神所吩咐行在光明中、彼此相愛的誡命,與得救的福音弄成對立的。[返回頁首]

2. 把得救的教義貶低為人的決議

YM挑戰真教會的獨一性,卻加了一個但書,就是他不否定「真耶穌教會是唯一的得救教會」,這是典型的矛盾心態。他質疑教會有維護真理的能力。他問: 「先有真理呢?還是先有教會?」他的結論是:既然我們從真理生的,我們就無從給真理下定義。

根據YM所言,教義或基本信仰的發明是用來給人定罪。他主張:我們一直用基本信仰來判決那些不遵守基本信仰的人不能得救。對他而言,教義是人為的。在宣道時,我們不應當為教義爭執,也不應該宣告「真耶穌教會是唯一的真教會」。[返回頁首]

3. 藉著定教會組織的罪,挑戰得救的福音

YM把真耶穌教會描繪成一個腐敗的組織,這是他毀損得救福音的一個戰略。他不斷含沙射影地說:目前教會的組織是毫無前途的階級制度,導致信徒若不藉由少數高層的決策者,就無法見到神。他給聽眾的印象是:教會的長執與傳道都渴望掌握大權、操控一切。YM的結論是:即使教會的講道沒有生命,信徒只因怕被除名而持續聚會。根據YM所言,真耶穌教會灌輸恐懼的方法就是:信徒如果離開教會,就會下地獄。他描繪教會的負面形像,使聽眾對於教會所傳的福音產生懷疑。[返回頁首]

4. 質疑得救福音的必要性

YM提醒他的聽眾:真教會是在天上,真耶穌教會只是我們進天上真教會的入門。然而,他迴避如何定義得救的福音與進天國的門路。有關洗腳禮的必要性,YM這樣回答,真耶穌教會以12分超越了得救所需要的10分。他用這個類比來暗示:有些教義很好,但不是得救必然需要的。他有時把這些「多餘的」叫做「恩上加恩」。當聽眾問他為何還選擇在真耶穌教會,而不去其他的基督教派,他回答:既然他的父親是在真耶穌教會,他相信他的父親已在天國,對他而言,這是去天堂的明確道路。基本上,YM切割了教會與得救的福音,他認為教會不是絕對的,得救福音也不是絕對的。他反問:將來,神會用十大信條和五大教義來審判世界嗎?他堅決主張:人真的沒有任何標準可用來衡量真理。[返回頁首]

聖經談及有關教會與得救的教義

保羅對於有人所傳的福音與使徒們所傳的不同,態度上絕不妥協,他這樣寫:「但無論是我們,是天上來的使者,若傳福音給你們,與我們所傳給你們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我們已經說了,現在又說,若有人傳福音給你們,與你們所領受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加一8~9)。YM相信我們無從定義真理的標準或把人定罪,使徒保羅卻不像YM這樣,保羅毫不猶疑地把傳更改福音的人定了罪。縱然保羅不是神,他自己是從真理而生,他堅持福音的絕對性卻毫無疑慮。對於保羅而言,得救的標準顯然只有一種、得救的道路顯然只有一條。

面對教會裡假教師的滲入,猶大不得不寫信給信徒,談共得的救恩。他力勸眾信徒:「要為從前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竭力的爭辯」(猶大書3)。我們同得的救恩有可以定義的標準,從前一次交付我們的信仰也毫無妥協的空間。

約翰同樣地警告信徒要防備謬妄的靈:「親愛的弟兄啊,一切的靈,你們不可都信,總要試驗那些靈是出於神的不是,因為世上有許多假先知已經出來了。凡靈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就是出於神的,從此你們可以認出神的靈來。凡靈不認耶穌成了肉身來的,就不是出於神,這是那敵基督者的靈。你們從前聽見他要來,現在已經在世上了。」(約壹四1~3)。約翰為信徒提出了分辨假先知的標準,他甚至說那些不順服我們的,就不是屬神:「我們是屬神的。認識神的就聽從我們,不屬神的就不聽從我們。從此我們可以認出真理的靈和謬妄的靈來。」(約壹四6)。

關於得救的福音,使徒們毫不猶疑地定義真理與謬誤,因為他們直接從主耶穌領受這福音(林前十一23)。這福音後來經由使徒傳給其他的信徒,神也用神蹟奇事與聖靈的恩賜來證實這福音(來二3~4; 參:彼後三1~2)。我們持守所領受的福音,就必因這福音得救 (林前十五1~2)。今日,我們既聽見真理的道,就是那叫我們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弗一13)。我們不但有聖經所寫的話作為我們衡量的標準,而且受了應許的聖靈,這種體驗與早期的教會完全相同。

包含五大教義的信條,就是主耶穌與使徒們在聖經中有關救恩之路的教訓。這些信條不是人定出來給人束縛或定罪。舉例來說,洗禮、洗腳禮與聖餐禮都是我們的主直接命令的,我們藉由聖禮得到恩典與救贖。儘管並不是教義的正確文字來拯救我們,十大信條傳達了救恩的福音,也陳述了真耶穌教會的基本信仰。正如使徒們從主所領受的,已忠心地傳給信徒,並竭力護衛真理,對抗假的教義,今日的教會也必須繼續維護得救的真理。

愛確實是命令的總綱(羅十三8~10;加六2;參:提前一5)。我們在基督耶穌裡的信心必須用愛的行為來彰顯(加五6; 雅二120)。愛是基督門徒的標記,愛也是我們從神生的標記(約十三34~35; 約壹四7~12)。但愛不能取代真理、貶低真理。更確切地說,愛是在真理中實踐,愛喜歡真理(林前十三6; 約壹三18; 約貳3; 約參1)。為了獲得信心與神的認識,彼此真誠相愛可以建立基督的身體。愛讓我們說實話(弗四11-16)。

使徒約翰強調愛的重要,他告訴我們:愛神的意思就是遵守祂的命令(約壹五2~3; 參:約貳6)。一個人如果不遵行真理與誡命,就不能說自己有愛。這就是何以強調愛的使徒約翰也教我們要分辨真理的靈和謬妄的靈(約壹四1~6)。他告訴我們,愛絕不會容忍、而是拒絕迷惑人的教義:「我們若照祂的命令行,這就是愛。你們從起初所聽見當行的,就是這命令。因為世上有許多迷惑人的出來,他們不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這就是那迷惑人、敵基督的。你們要小心,不要失去你們所做的工,乃要得著滿足的賞賜。凡越過基督的教訓,不常守著的,就沒有神;常守這教訓的,就有父又有子。若有人到你們那裡,不是傳這教訓,不要接他到家裡來,也不要問他的安。」(約貳6~10)。

愛既不能取代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恩典,也無法做為我們救贖的基礎。保羅寫道:「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弗二8~9)。以「愛」之名毀損得救的福音就是傳揚「靠行為得救」。在神面前,我們的義行都像污穢的衣服(賽六十四6)。再多的慈善工作都不能替我們賺取進入神國的門票。

事實上,唯有我們主耶穌的愛與憐憫能拯救我們。因此,保羅在救恩的基礎上闡述:「但到了神我們救主的恩慈和祂向人所施的慈愛顯明的時候,祂便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祂的憐憫,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聖靈就是神藉著耶穌基督我們救主,厚厚澆灌在我們身上的。」(多三4~6)。

藉著在基督的血中重生的洗,我們的罪得以洗淨。藉著神澆灌給我們的聖靈不斷的更新,我們得以履行律法的要求。神的這些救贖工作是由於神的恩典與憐憫,而不是由於我們的功勞。這是我們所領受與傳揚的福音要素。我們「愛的行為」應該是對我們領受恩典的回應。我們必須「在愛中」持續分享獨一的得救福音,這就是真耶穌教會堅持的真理。[返回頁首]